泰国留学工作网
关于在泰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等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和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等将继续面向在泰留学人员选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有关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现将有关申请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一)选拔范围
1.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面向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选拔。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2.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范围与高水平项目要求一致。
3.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受理。
(二)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北京时间),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2.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一)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3个月的申请,不予受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未满1年或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仅面向国内高校实施。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受理。
(二)申请时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网上报名,同时向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交申请材料。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
三、国外合作项目
国外合作项目的受理工作参照高水平项目的工作要求进行,各项目选拔办法及要求可自行登陆国家留学网查询。
四、申请受理工作安排及要求
1.对在外留学人员,采取“个人申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有关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和要求不同,请根据相关项目工作时间做好申请准备工作。
2.因疫情原因滞留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2023年仍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如符合相关项目申请条件,可向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交申请。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自2024年起,将不再受理因疫情原因滞留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
3.2023年暂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电子版邮件请发送至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电子邮箱:jiaoyuzuth@163.com 。
4.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已获得奖学金的,取消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录取结果将通过国家留学网和信息平台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信息平台或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
2023年3月6日